小米:美國法院撤銷對公司證券的投資限制
26日早間,小米集團公告,美國哥倫比亞特區(qū)地方法院最終判決,解除美國國防部對于公司“中國軍方公司”的認定,正式撤銷美國投資者購買或持有公司證券的全部限制。
針對被美國國防部認定為“中國軍方公司”一事,小米已多次公告進展。1月15日,小米稱,美國國防部于1月14日(美國時間)發(fā)布新聞,表示根據(jù)《199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》第1237條(NDAA),將公司列入相關清單。
對此,小米表示,公司一直堅持合法合規(guī)經(jīng)營,并遵守經(jīng)營地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其服務和產(chǎn)品皆用于民用或商用。公司確認其并非中國軍方擁有、控制或關聯(lián)方,亦非美國NDAA法律下定義的中國軍方公司。公司將會采取合適的措施保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。
美東時間1月29日,小米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(qū)地方法院起訴美國國防部和美國財政部。小米認為,上述兩機構在將公司列入為NDAA認定的“中國軍方公司”的決定中,存在程序不公與事實認定錯誤,為了維護公司全球用戶、合作伙伴、員工和股東的利益,要求法院宣告該決定違法并撤銷該決定。
此后,3月14日,小米表示,美東時間3月12日下午4點59分,美國哥倫比亞特區(qū)地方法院頒發(fā)臨時禁令,暫停了把公司認定為中國涉軍企業(yè)的行政命令,解除了美國投資者購買及持有公司證券的限制。該臨時禁令立即生效。
小米強調(diào),公司是一家股票公開交易、經(jīng)營管理獨立的上市公司。公司的產(chǎn)品都是面向消費者的電子產(chǎn)品。小米認為,將公司列入中國涉軍企業(yè)名單是一個草率和隨意的決定,法官也對此表示了認同。
今日(26日),時隔兩月有余,小米再度公告稱,美東時間2021年5月25日下午4時09分,美國哥倫比亞特區(qū)地方法院頒發(fā)最終判決,解除美國國防部對于公司“中國軍方公司”的認定,正式撤銷美國投資者購買或持有公司證券的全部限制。
